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⑥吉安市外投标单位应出具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⑦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本项目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否则,不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⑨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造价师或造价员(预算员)、材料员、安全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及四大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施工员)有在建项目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⑩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3、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4、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造师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含临时)贰级及以上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或“黑名单”记录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5、严禁中标单位中标后变更建造师及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6、 本工程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以本项为准。7、参加开标会的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及建造师必须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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